$560_操演瘋狂 Performing Insanity_黃鼎云 Huang Ding-Yun_2020新點子實驗場
60 [首演場]
為什麼[殺人]是應該被同情的? 為什麼, 不能是本人就是邪惡的呢? 為什麼, 一定要有可以同情的地方?? 當事實被忽略, 純粹是靠討論假設, 那根本沒有意義. 我也可以假設, 他根本沒有多重人格, 他根本沒有聽到超自然聲音, 一切都只是他瞎掰的. 畢竟, 沒有拿出任何的真實來證明, 在公堂之上, 沒有證據的假設, 沒有任何意義.
我不喜歡曾經在[水源劇場]演出的某個作品, 他算是一部公民陪審團的戲, 審判一齣殺人事件. 有名陪審員, 努力勸說大家, 兇手[可能]因為工作勞累, 身心疲乏, 所以在情緒激昂下, 不受控制. 沒有打卡單, 沒有旁人的佐證, 就只有該名陪審員的可能猜想. 如果這種行爲, 只是在遊行中述說, 那就算了, 但如果是在陪審裡拿出來當同情的藉口, 那我真的覺得不值得考慮. 如果說, 她上班都在睡呢? 或許她兼了十八個小時的班, 但是否有可能, 十二個小時都在偷懶?? 會否, 正好她上班時, 朋友都很罩她, 所以她晚上的班是她補眠的時間點?? 假設是沒有意義, 要奠基於證據的假設, 才有可信度.
創作者講的都是有可能發生的, 但是, 當使用了[假設]之後, 我就很難接受.
這部演出, 對我而言, 是同樣的問題, 當觀眾們提出的說法, 被創作者設想為[腦海中不同人格所述說的], 我真的就完全出戲, 因為我知道, 這些想法, 有點是要刻意造成情節的發生而設想出來的. 所以我分外喜歡高中生創作的台詞: [真假]. 導演是用[真假?], 但我覺得高中生本意是[真假.] 他在諷刺眼前的演出, 很假.
第一階段, 大抵有創造出多重人格的世界, 演員們如何被玩, 端視觀眾們怎麼去玩. 放得開跟放不開應該差很多.
第二階段, 我出戲度更高. 往往演員的下一句指令, 都會停止我的想像. [想像眼前有個火球], 想像著火球的溫度, [你可以捧起這個火球], 好, 火球是白點, 沒有熱度. [想像你把它吞下去, 感覺到熱度延伸到身體的每一處], 好, 他又有溫度了… 所以代表剛開始他就只是溫溫的. [想像你眼前浮現出一張臉], 我想像著家人, [遠看, 原來他是一具屍體, 身上被刺了七個洞], ……我無言.
第三階段, 印象是找觀眾上台, 我其實有點擔心, 這樣子教導[觀眾], 不見得是件好事. 畢竟他們不是[專業劇場演員], 提供他們情境, 誘導他們瘋狂, 如果下戲後, 他們沒能收回, 這樣子真的不好.
第四五階段, 因為坐得遠, 所以也就沒特別想寫什麼了.
基本上, 這場演出, 我真的還好. 奠基於沒有現實的假設, 對我而言, 都是空的. 為什麼一定要是多重人格的作祟, 而不能是單純的, 他就是個壞人, 本來他就該被判死刑? 所謂的瘋狂, 是有可能沒有任何道理可以評斷, 就像某人說的, 那些是[上帝才能評斷的, 我們能做的, 就是送他去見上帝]. 一定有可以諒解的地方, 但是要有憑有據, 不能鑑於沒有根據的猜測. 演員的指示, 對我而言, 前後矛盾, 頻頻把我拉回現實, 看著非專業演員的演出, 有點慘不忍睹, 而且讓非專業演員入戲, 真的是件好事情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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