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而立:政府資助表演藝術團隊關鍵報告_97862631748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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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單說, 這本書在背書, 政府資助表演藝術團隊, 是必要且有成效, 錢沒有亂花, 有動在傷口上.
該項資助計畫, 有在重視永續, 很刻意的在培養團隊經營的能力, 也要求他們必須對接下來有所規劃. 而不時的抽查, 更是保證經費沒有亂花.
而若不走培植, 也可以申請演出類補助. 因而不會造成兩種立意的差別. 僅限制ㄧ個團隊最多ㄧ年申請三個, 以免資源過度集中.
來談談某個讓我很在意的點, 作者找了篇論文, 強調, 藝術跟大眾的分野, 因為提出議題不受歡迎, 所以需要政府挹注讓他能夠走下去; 而大眾(商業), 就不需要補助, 因為他們比較容易存活. 我難的在書上直接做筆記: 憑甚麼只有藝術家能夠提出議題? 憑甚麼, 只有那些人可以倡議他們覺得很冷門的討論? 憑甚麼, 只有那些人可以倡導些甚麼?
當然, 政府的立場很單純, 我找些公正公平的人來評審, 我頂多只能圈ㄧ兩個名字, 表達支持藝文產業. 就制度面上, 的確已經是能做的極限. 但就效果而言, 資源始終被集中在那些人手上, 甚至那些人從學校吸收完資源, 繼續吸取國家的補助. 當脫離補助後, 他們沒有能力生存, 換言之, 其實他們有點像是被整個體制拱出來的人選, 而註定不會被社會接受. 因為前提是, 他們不會被接受, 所以需要被補助. 恩, 對我而言, 這邏輯是弔詭的. 很大程度上, 他繼承了[大眾是無知的, 只有高階知識分子, 才能領導潮流]的這個思想理念, 而無視高階知識分子, 可能只待在自己的小圈子裡, 就像被俗稱的[司法恐龍]ㄧ樣. 司法恐龍還有[法律]可以被公評, [高階知識分子]只有階層內互相評價.
歐歐歐歐, 我知道了, 就像某本書曾寫的, [這些人見不得人好, 妳可以過的比他們差, 但是只要妳過的比他們好, 他們就會把妳拉下來], 大家可以都不受歡迎, 但是不可以只有妳受歡迎.
這是過度延伸: [公開透明], 是絕對禁止的東西, 因為那是所謂的[商業機密], 又或著[進入門檻]. 很多東西, 公開才是好事, 薪資公開, 就知道藝文產業有多窮, 企劃公開, 知道落選團隊有多沒企圖心, 也知道有多少是唬爛用. 預計的行程, 都是觀眾選擇的依據.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, 攏統的猜測, 補助ㄧ定會砍半, 甚至只補助三成... 所以, 傳說企劃書都要膨風, 內帳外帳分開做.......[公開透明], 妳們在怕甚麼, 那些基本上根本沒有人在看, 有些人寫的, 其實很歡迎別人去看, 觀眾會知道, 這個劇團需要支援, 成果或許不好, 但那是因為他們企圖心過大, 得要做到那麼多, 才能活下來. (應該不少企畫書都得公開.... 恩, 真的, 這種東西沒多少人要看的拉.... 分開個機密版跟馬賽克版, 真的只是舉手之勞, 但對於想要支持的觀眾很重要, 花那麼多時間, 只給評審看, 不是很沒有經濟效益嗎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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