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又在思考這個問題.
到底, 該寫怎麼樣形式的[心得].
或著已經該超越心得.
先從要否[暴雷]說起.
[父親母親][愛情生活], 都如此.
文案跟事後感想, 當然可以嘗試用一句話把整個故事說完.
但要否暴雷, 就牽扯到概念性的問題.
這則文章的目的是甚麼.
如果是拿來做年鑑, 那當然無所謂暴雷, 甚至暴了雷, 才好討論.
但如果拿來做文宣練習, 那當然要嘗試在不暴雷的前提下統整.
還有一條路, 叫做改寫, [菇菇]的文學篇, 就是這種風格, 故事可能都講白, 但因為是菇菇們演繹, 所以感覺似是而非.
就寫做而言, 把故事從頭說一遍, 是好的, 起碼沒看過的人會知道其內容, 也可以看到, 到底有否將故事給傳達. 但就觀眾而言, 這叫做嚴重暴雷!!!! 而且, 那也算是竊取別人的智慧財產權.
(但就即生即滅的表演藝術而言, 那確仿佛讓它成為了永生)
我還在想, 要怎麼做會比較好......
最近兩篇都很長, 畢竟, 都有在描述過程.
第三篇, 只寫感觸, 相對的, 對於劇情, 說真的就有在淡忘的感覺, 但都寫出來, 也沒有欣賞的價值, 除了看演員的肉身, 綱要都出來了, 劇也真的不用看.
...................... 但如果我要嘗試模擬經營遊戲, 還是應該要寫些綱要才是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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