$1760_一個公務員的意外死亡_故事工廠_警世喜劇 The Whistleblow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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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部劇情, 我很不行.
最近在看[出賣中國], 那是本在談中華人民共和國貪污腐敗的書籍.
簡單說, [貪污是種藝術]. 基本上, 公務員不能違法, 可是他們可以裁決, 要用A法條還是B法條, 要選擇廠商A還是廠商B. 劇中描述的, 是[環保局]在檢測水質的時候放水.
基本上, 每個人都知道這樣子做違法, 因而, [有常識的官員], 都知道要調用[心腹]去做, 最好對方也收賄, 這樣子才不會[ㄅㄧㄚ ㄎㄤ].
從劇中劇情而言, 我很難理解那個白癡長官, 會放任一個新手去檢測他正在包庇的廠商, 而且還放任他一個人去取水?! (不是該先通知今天會去檢測, 起碼要假一天?) 也要先經過歃血為盟(共同收賄)後, 才適合讓他出那家的任務吧?!
總不可能每家都包庇, 那種憨男, 就讓他專門處理難用棘手的案子, 讓他好好的知難而退, 這不才是貪腐的基本素養嗎?
不願意同流合汙, 又不想當烈士. 所以又是個別人都是錯的, 我都是對的, 滿自助餐道德主義者. (對同事跟對保險公司, 是不同的態度. 以結果論而言, 他跟他上司一個樣)
編導說, 他是參考了兩個真實案例, 因而, 我也去查了[戴立紳條款]. 簡單說, 挪用公款[維修費]購物跟[以假人頭]詐領薪資, 貪汙罪. 聳肩, [現實永遠比戲劇還要荒唐]. (以這種現實而言, 這部的劇情還算合理, 但檢測水質跟拿[碳粉夾]報帳, 真的能夠放在同一個水平嗎?)
劇情刻意描述主角只當了兩年公務員, 因為之前保險業務收入不穩定, 所以打算報考公務員, 又因為被小時的救命恩人激發, 所以打算揭弊. 就[戴立紳]的案子來看, 他們都沒有打算去找律師嗎? 以[戴立紳]的案子而言, 對方很明確的找律師閱卷, 相對應的緩刑搶退復職. 如果說, 影劇要幫助這整件事情, 除了要推動[公益揭弊者保護法], 也該在劇中置入[該如何揭弊, 才能保全自己].
雜誌那段, 我也真的不行, 理論上, 應該要等關鍵證據到手後, 才能報導, 起碼就[壹新聞]的會後談, 他手中扣住的資料, 永遠比他公布的還多.
我之前也看過一部讀劇, 攸關於走私. 同樣的, 我也質疑他敘說的可行性, 而他也明確的說, 現實數字更誇張, 他有把它合理化了一些. 以這種態度而言, 硬要說不先歃血為盟是可能的, 直接[霸王硬上弓], 你非同流合汙不可. (以[戴立紳]的例子, 一般核銷不會刻意去查證品項不合)
那麼, 其實戲劇在此時的存在就更重要了, 他得教人如何自保, 讓上司們一刀斃命, 如何善用媒體, 讓他們很難包庇, 只能選擇退尾求生. 當烈士們一多, 囂張度自然而然得要降低.
這部戲劇, 沒有[戴立紳]那麼慘, 不給打混, 不給考績, 倒打[偽造文書]. 劇裡直接將人調單位, 真的還滿溫和的.
跳過劇情, 我不喜歡這部在[國家戲劇院]的演出, 如果在城市舞台, 可能好點. 我看到連第一排的, 都自備望遠鏡, 對我而言, 這部幾乎都是在用聽的. 我不覺得第二排跟第十五排, 會有所差異. 沒有舞台劇演員的魅力?! (不過, 當然可能因為我幾乎都在看小劇場, 真的習慣看演員毛細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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