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六, 看到了眾多好評.
我有點在反省.
別人的好評, 我的惡評.
別人的不在意, 我的意外執著.
聳肩, 三場都是如此.
hmhmhm.
台新公佈, 我不喜歡的哈姆雷特, 有得獎.
恩恩, 再次證明, 我只能代表我自己.
滿好的, 挺好的.
繼續我行我素下去.
對我而言, 就只是寫興趣, 我對我自己的荷包負責.
找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比較重要.
就算全世界都不喜歡, 我喜歡就可以了.
要寫得比我好, 太簡單了.
我文筆超爛, 只要有寫, 幾乎都能超越我.
要寫得比我公正, 太容易了.
我就是靠自己的看法在走的.
我沒甚麼在管公認或學術理論.
所以? 結論?
沒有結論, 只是周六晚有點在想, 我這樣我行我素好嗎?
但是一輪思考下來, 不我行我素, 又能如何?
我為的是自己的快樂, 而不是所謂的千秋大業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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