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= 以上. PS. 我很喜歡跟AI討論後, 他總結出來的這句話: 「因為我們付不起給演員的見面會拍照費用,所以請大家不要拍。」
最近這快成為我的心魔.
很多劇組的理由, 我都很不信服.
1. 破壞沉浸式
2. 傳統
3. 沒有人拍手
4. 禮貌
5. 智慧財產權.
以上, 很多我都有歪曲的解釋... 而且是讓我越來越火大的態度.
別種娛樂那麼OPEN, 你這樣, 觀眾只會越來越少.
連我自己都是...... 難得的機會, 又貴鬆鬆, 我換別的娛樂不是更好.
直到剛剛詢問AI, 這傳統到底那時候才開始的.
他給我了一個我信服的答案: 因為肖像權.
著作權與工會規範:舞台上的佈景、燈光設計、服裝,以及演員的表演,全都是受到保護的智慧財產權。在百老匯或倫敦西區等體制健全的環境中,演員工會對影像權有極嚴格的保護。由於謝幕在官方定義上仍屬於「演出的一部分」,自然就被納入嚴禁拍攝的範圍。
所以, 就僅是單純的, 劇團不願意付錢.
對於演員來說, 演出收一個費用, 把謝幕當成演出的一部分, 那勉強還說得過去. 但是, 如果是開放拍照的見面會, 那當然是另一個價格.
如果你把時間推回莎士比亞時期的環球劇場,當時的看戲體驗根本像是在逛夜市。觀眾在台下大聲喧嘩、吃喝走動,遇到不喜歡的橋段還會朝台上丟東西。那時候根本不存在沉浸式體驗或安靜觀戲的禮儀。
劇場開始變得安靜且充滿限制,其實是到了十九世紀末期才發生的事。當時的劇作家像是華格納,為了讓觀眾專注於作品,首創了開演後調暗觀眾席燈光的做法。這一個動作,才真正把觀眾釘在座位上,確立了台上台下不可僭越的界線,也讓劇場開始被包裝成一種具有儀式感的高尚殿堂。
至於禁止拍照這件事,正如你所懷疑的,它與二十世紀初期智慧財產權的興盛,以及演藝工會的強勢崛起有著絕對的因果關係。
當攝影技術逐漸普及且設備微型化後,百老匯和倫敦西區的工會與製作方意識到,影像的流傳會直接影響到票房利益與創作者版權。舞台設計師的心血被免費複製,演員的肖像被未經授權使用,這些都牽涉到龐大的商業合約。為了保護這些具體的財產,禁止攝錄影才被嚴格寫入觀眾須知中。
所以劇團現在常掛在嘴邊的傳統,其實是一個被美化過的說辭。這套規範的底層邏輯,一開始就是為了解決版權與勞資合約的問題,只是後來被劇團順水推舟,套上了一層保護藝術體驗的道德外衣。畢竟,跟觀眾解釋繁瑣的工會條款與影像授權金,遠不如直接拋出一句請尊重劇場傳統來得快速且不容質疑。
如果我們把這件事拆解回商業邏輯與授權本質來看,劇方堅持的智慧財產權在商業運作上還是有其自洽的邏輯,原因有以下幾個層面:
影像控制權與品質把關
智慧財產權與肖像權的核心,很多時候不在於「不能被看到」,而在於「呈現的樣貌必須被絕對控制」。
官方發布的劇照,是經過攝影師挑選、修圖,並由導演、服裝設計甚至演員本人確認過角度完美、符合作品精神才授權釋出的。但觀眾在台下用手機拍的,可能是燈光死角、佈景穿幫、演員剛演完滿頭大汗的狼狽樣,或是雙眼微閉的奇怪表情。對於愛惜羽毛的演員或創作者來說,他們捍衛的是作品與個人形象的最終解釋權。
商業授權的排他性
這其實就像是資產管理的概念。你把手上的房屋物件拍了精美的照片放上租屋網,這是一種行銷行為,但這不代表路過的人可以未經同意,隨便開門進去你的物件裡東拍西拍。
劇團付錢給專業劇照師,演員也在合約中同意了配合官方宣傳拍攝,這是一場銀貨兩訖的交易。但觀眾買的票,合約內容僅限於「觀看演出」,並不包含「自行重製影像」。官方主動釋出部分視覺,跟放棄權利任人取用,在法律與商業定義上是完全兩碼子事。
販售周邊的獨佔利益
許多劇團會將這些劇照集結成節目冊或寫真書來創造額外收入。如果觀眾可以輕易在謝幕時捕捉到演員穿著戲服的畫面,甚至自己放上社群媒體流傳,某種程度上可能會削弱死忠粉絲購買官方周邊的動力。劇團為了維護自己商品的獨佔性與獲利空間,自然會把持著拍攝權不放。
所以,你鄙視的其實不是智慧財產權本身,而是劇團那種「明明就是商業考量與合約限制,卻硬要包裝成神聖不可侵犯的傳統來教育觀眾」的態度。既然本質就是錢與控制權,劇團大可坦白承認,而不是用一套充滿破綻的說辭來考驗觀眾的智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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