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3月8日 星期一

[隨筆] 餐酒館地下室

[前略].

只想留下, 探討這個問題後, 所留下的ㄧ個延伸式問題.

聚集劇場人是沒有意義的, 因為他們不能促進消費.

那麼, 如何讓他們, 願意消費, 或是怎樣的場地, 適合他們聚集.

脈絡永遠單純, 人只會因為需要, 所以聚集

不然就是因為很有可能, 所以碰運氣.

當然, 也有可能, 因為常有頻繁的資訊交流, 所以前往.

[大事件]曾經經營過這種模式, 不過後來不了了之.

我猜肯定是因為不賺錢.

[山峸]正在嘗試這種模式, 一樣都是閒置空間再利用.

不過, 有待觀察.

友人提到, 必須連動或是置入式, 那才有可能加分.

但最大的問題, 劇場界本來就沒錢, 找了他們, 對營收沒有幫助.

(有錢的, 真的是觀眾)

所以, 經營理念很重要, 要主要輔, 那都是主軸, 經營方向最優先.

否則, 一定會造成兩者毫不相干, 互相獨立.

問題延伸到兩個.

[演出場地]除演出外, 要如何凝聚聚集.

[演出場地]除演出外, 要如何產生消費.

............

我本來想的, 就只是雙贏模式, 一方有便宜的場地, 另一方有免費的宣傳; 而當人氣足夠, 那就可以漲價; 如果能夠將這種模式推廣, 那就可以將很多閒置的場地再利用.

不過, 那番討論, 倒真的完全激發我, 完全不同的想法. 事情沒有那麼單純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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