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前略].
只想留下, 探討這個問題後, 所留下的ㄧ個延伸式問題.
聚集劇場人是沒有意義的, 因為他們不能促進消費.
那麼, 如何讓他們, 願意消費, 或是怎樣的場地, 適合他們聚集.
脈絡永遠單純, 人只會因為需要, 所以聚集
不然就是因為很有可能, 所以碰運氣.
當然, 也有可能, 因為常有頻繁的資訊交流, 所以前往.
[大事件]曾經經營過這種模式, 不過後來不了了之.
我猜肯定是因為不賺錢.
[山峸]正在嘗試這種模式, 一樣都是閒置空間再利用.
不過, 有待觀察.
友人提到, 必須連動或是置入式, 那才有可能加分.
但最大的問題, 劇場界本來就沒錢, 找了他們, 對營收沒有幫助.
(有錢的, 真的是觀眾)
所以, 經營理念很重要, 要主要輔, 那都是主軸, 經營方向最優先.
否則, 一定會造成兩者毫不相干, 互相獨立.
問題延伸到兩個.
[演出場地]除演出外, 要如何凝聚聚集.
[演出場地]除演出外, 要如何產生消費.
............
我本來想的, 就只是雙贏模式, 一方有便宜的場地, 另一方有免費的宣傳; 而當人氣足夠, 那就可以漲價; 如果能夠將這種模式推廣, 那就可以將很多閒置的場地再利用.
不過, 那番討論, 倒真的完全激發我, 完全不同的想法. 事情沒有那麼單純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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