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R表演藝術 5月號/2019 第317期
85.
[國家級表演藝術圖書館]之必要.
老實說, 我常覺得, 所謂的現場, 真的還是可以錄影的.
或許沒有效果, 但起碼可供回味.
當作研究的人, 真得很需要這些.
學生畢製也是, 老是這樣子拍出來, 然後就放到不知道那裡, 真得很可惜.
[林靖雁]想作七宗罪.
[張凱福], 有跟我想法類似, 用劇場媒介來問社會大眾.
[來看劇場拍電影], 希望有錄製好得成品能在電影院播放.
這不是困擾, NTT直播, 林亦華, 莎妹放映室, 公視轉播臺.
只是要如何取得平衡, 那才是重點.
頗想看[微塵共枕].
[大數據分析], 其實很多人, ㄧ年都只買一張票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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