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7月31日 星期四

[隨筆] 來源

早上被人丟了這篇, 所以我才頗多感概.

就chatGPT的五百字整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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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屆臺北戲劇獎雖形式熱鬧,卻未能回應劇場實踐的複雜性,評審機制過於狹隘,以話劇邏輯簡化現代戲劇的多元樣貌。當代劇場早已進入跨媒介、去中心化的創作時代,演員不再是唯一主體,聲音、燈光、物件等皆可能成為表演核心。然本屆獎項評選標準卻忽略此趨勢,導致價值判斷失焦。

此外,媒體能見度雖帶來短期熱度,卻非真正的文化對話。獎項若無清晰價值論述與公共定位,最終只會成為同溫層的自我肯定。相較之下,台新藝術獎透過觀察報告與跨域對話,已建立較具反思性的制度典範。

臺北戲劇獎若要真正發揮作用,應從「榮譽機制」轉向「思維平台」,讓制度回應劇場的創作現實。否則,這場由北藝中心主導的活動,只會顯露出台灣劇場人渴望被制度接納、卻又害怕被馴化的結構性焦慮。獎項究竟是嘉獎貢獻,還是劃設邊界?這才是我們應當追問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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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若臺北戲劇獎只是北藝中心為音樂劇市場預備的品牌活動,那或許無需過度苛責——但問題也正出在這裡:這究竟是誰的獎?要為什麼樣的劇場現場發聲?若這只是北藝中心的形象工程,勢必將與當代劇場的實驗精神日益脫節。}

=> 這句就是我的第一個感概, 他明顯認為, 台北戲劇獎是[北藝中心]規劃跟主辦. 但實際上, 他是[台北市文化局]辦的. 你如果去看執行單位, 主辦單位: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; 評審執行承辦單位: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, 頒獎典禮承辦單位: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. 硬把頒獎典禮承辦, 認為主導一切, 這真的錯得很誇張. [台北戲劇獎]的層級, 不可能是單一場館的能耐.

{問題不只在於典禮的形式設計,更關鍵的是評審邏輯的僵化與錯置。表演藝術若硬要分類,戲曲、舞蹈、音樂、音樂劇都可視為演員/舞者/演奏者/歌者本位的呈現形式,因此可以運用較為典型的評審架構。唯獨「現代戲劇」不是如此。

現代戲劇的表演早已進入多媒體、跨設計、去中心化的實驗時代。演員不再是唯一主體,聲音、物件、燈光、甚至空間本身,都是非襯托式的創作要素。有些作品裡演員只是聲音;有些演員只是走位;有些作品中,聲音設計本身就是表演者,現場與觀眾的共構才是演出核心。戲劇演員早已不是僅「扮演角色」的人物,而是導演結構下的「物質狀態」。戲劇從來不等於話劇,但第一屆臺北戲劇獎卻是以話劇為思維邏輯設計的評審機制,評選基礎便注定失真。

若臺北戲劇獎只是北藝中心為音樂劇市場預備的品牌活動,那或許無需過度苛責——但問題也正出在這裡:這究竟是誰的獎?要為什麼樣的劇場現場發聲?若這只是北藝中心的形象工程,勢必將與當代劇場的實驗精神日益脫節。第一屆臺北戲劇獎就是一場試錯,一窩蜂取暖過後,若願意誠實面對,仍有可能修正、建立制度基礎,為劇場打造一個真正具思辨力的獎項。}

=> 第二個我極度白眼的, 就是他自己也提了, [這究竟是誰的獎?要為什麼樣的劇場現場發聲?]. 但他前兩段, 就是不喜歡演員設計編劇被獨立給獎, 他覺得所謂的現代戲劇是整體而論. 我不懂, 他憑甚麼這麼猖狂. 劇場是大家的(所有從業人員, 導演編劇演員設計幕後觀眾, 甚至包含出資者, 製作人宣傳行銷), 現在這樣, 表彰各個職務, 有甚麼不好的.

有的演出, 演員不是主題, 聲音才是, 所以她演出的演員就拿不到演員獎阿, 這不是很直覺嗎? 選的是最佳演員/設計/編劇/導演/戲劇, 有人就好運, 拿到了很可以發揮的腳色, 而他又演的很好, 有人就只是路人甲, 還報最佳演員, 那他就算演了五十年, 他還是拿不到阿. 這有甚麼好質疑的?! 美個演員都想等到好腳色, 但... 拿到任何腳色都能演到自己最好, 這才是專業阿.

憑甚麼, 只有作品能夠發光發熱, 或只有製作人跟導演能夠發光發熱, 在劇場裡, 每個小螺絲釘都是不可或缺的阿. <= 況且, 我覺得這種title本來就是拿來以後宣傳或加薪用的, 欸欸欸, 他得了XX獎, 應該很有品質保證. 

對我而言, [導演結構下的「物質狀態」], 這句話把導演的地位提到太高了. 而且他物品化了演出中的其他人, 對我而言, 這句話, 很不應該. 有的導演, 是屬於那種, 尊重大家的共同決定, 所以戲難看, 大家都要負責. 有的人是選擇把演員視為物件, 照著做. 這就是不同導演之間有趣的地方, 那個好壞, 這本來就很有趣. 

=> 第三個白眼的地方, 就是... 感覺這篇就是極度吹捧[台新藝術獎]的制度, 他吹捧他為[「思維平台」].

首先, 台灣需要台新藝術獎二號嗎? 每個人走不同的路不是很好.

其次, 台新的體系真的好嗎? 就那幾個觀察人, 推薦他們想推薦的, 然後統一開會決策季? 然後開票選出三個大獎.

我最欣賞[台北戲劇獎]的, 就是他加了[觀眾看戲團]. 他擺明就是選擇要重視[觀眾]的看法.

身為一個看戲到一千多的觀眾, 我很清楚, 有時候, 常看戲的人, 會越走越偏, 我們有我們自己想看或想重視的東西. 那是我們培養出來的品味. 但那樣的我執真的好嗎?

你這樣挑選的東西, 真的適合初學者嗎? 每每看到劇場沒售出的座位. 我寧可, 多一些劇場觀眾, 也不願意多一些特定人士稱讚喜好的演出.

這五六年來, 台新推薦的, 基本上我不看, 九成我都覺得很難看. (對, 觀察人們的藝術品味, 對我而言, 太深也太難了... 我看戲就是想要開開心心, 我一點都不想去深究那堆學術理論)

這兩三年內, 我會覺得, 台新也有在做出改變, 他試圖更親民了. 不知道是不是我有天在那說, 如果台新公子哥們, 有天問他爸媽說, 我知道我們台新藝術獎很有名, 可是, 為什麼每個作品我都看不懂啊. 既然看不懂, 那麼, 我們是不是, 不要再贊助了. 

簡單說, 我沒有很喜歡台新藝術獎的推薦, 對我而言, 他是反指標, 他推薦的, 我看了幾部, 我都很不愛. 他太喜歡推薦那些, 觀察人們覺得[藝術]的作品. 所以我才會連結到了所謂的[影展片].

鼓勵藝術片沒有不好, 身為台新藝術獎, 或是身為師匠, 鼓勵他們覺得地藝術, 那是件好事. 但, 藝術片有其票房上限. 能否鼓勵, 大眾們會喜歡的東西, 演出不要偏向曲高和寡, 而是名利雙收. 

如果, 那天補助款被全面性砍掉, 演出靠票房撐著的, 才活得下去. 它們的繼續演出, 是有著眾多觀眾支持的. 藝術性跟觀眾支持, 他不是平行線, 而是兩條都可以同時發展的.  

=> 

我的感概, 基本上我應該只有發兩個

1. 主辦單位寫錯了

2. 與其偏藝術, 能否偏理解劇場觀眾想看的.

=> 或許, 某人覺得我強調媚俗. 可是我想強調的, 是不要自己鑽的很開心. 起碼, 要知道, 演出要售票, 票起碼要賣得出去. 

=> 以回文來說, 原始文讓我覺得, 她就是只想推少女須知, 但我覺得有更多值得被推薦給獎. 或是知名(我跟朋友說, 她會知道), 或是招攬新觀眾, 台新藝術的品味, 大家都知道不是嗎? 基本上, 她部會去推那種能大賣的作品, 她推的就是那些觀察人們想要推薦的作品. 但是些觀察人, 他們真的有掌握到潮流嗎? 還是故作清高, 也是種潮流. 恩, 小S跟歐陽娜娜的品味. 

{我們不禁要問:劇場真的需要這樣的獎項嗎?劇場的本質即是不斷打破邊界與既定範式,當一個獎項企圖劃定「榮譽」時,也同時在劃設邊界。我們評選的是什麼?是一場演出?還是一種制度幻象?是正在發生的現場?還是一份可歸檔的表現紀錄?}

=> 這段, 我單獨噴了, 對我而言, 我到劇場 就是要看[好戲], 而不是要去看創新或打破邊界.

{若要頒出「最佳貢獻獎」,應當頒給那些促成傳統與當代對話、推動跨界實驗、讓劇場持續轉化其本體的創作者與策展實踐者。紙風車雖具公共代表性,但公益不是藝術風格,藝術成就也不應由可見度決定。臺北戲劇獎的價值觀與文化指向,亟需重構。}

=> 對我而言, 紙風車有再拓展劇場觀眾, 那他就值得頒給最佳貢獻. 你當然可以頒給別人, 但這個頒獎理由, 我能接受. 重申, 看著賣不完的票房, 能讓觀眾變多, 都值得鼓勵.

=> 講句白話的, 憑甚麼, 你覺得的藝術才是藝術, 我覺得的藝術不是? 

Chufen Chavah Chang

當評審結構成了劇場的牆

第一屆臺北戲劇獎頒獎典禮,形式雖熱鬧,內容卻空泛,既無法回應劇場實踐的複雜性,也未能轉譯為一般大眾可感知的文化語言。本可成為公共性的美學展演,最終卻淪為一場去脈絡化的儀式與同溫層的自嗨。

不少人將媒體報導與話題能見度視為成功象徵,反映出台灣劇場圈對這個獎項存在目的的模糊理解。突破同溫層,不是只要上媒體就等於跨圈;媒體報導頂多帶來短期的話題擴散,卻未必真正促成不同文化圈層間的實質對話與觀點交會。當一個獎項的核心價值無法明確傳遞,其定位也就容易成為自由心證。

「先求有,再求好」固然是一種策略,但這個「有」若不建立在對劇場本質的深刻認識上,便難以為未來奠定方向。臺北戲劇獎迴避了台灣劇場長年以來的實驗軌跡與創作多元,更未能提出一套與時俱進的文化價值想像。

問題不只在於典禮的形式設計,更關鍵的是評審邏輯的僵化與錯置。表演藝術若硬要分類,戲曲、舞蹈、音樂、音樂劇都可視為演員/舞者/演奏者/歌者本位的呈現形式,因此可以運用較為典型的評審架構。唯獨「現代戲劇」不是如此。

現代戲劇的表演早已進入多媒體、跨設計、去中心化的實驗時代。演員不再是唯一主體,聲音、物件、燈光、甚至空間本身,都是非襯托式的創作要素。有些作品裡演員只是聲音;有些演員只是走位;有些作品中,聲音設計本身就是表演者,現場與觀眾的共構才是演出核心。戲劇演員早已不是僅「扮演角色」的人物,而是導演結構下的「物質狀態」。戲劇從來不等於話劇,但第一屆臺北戲劇獎卻是以話劇為思維邏輯設計的評審機制,評選基礎便注定失真。

若臺北戲劇獎只是北藝中心為音樂劇市場預備的品牌活動,那或許無需過度苛責——但問題也正出在這裡:這究竟是誰的獎?要為什麼樣的劇場現場發聲?若這只是北藝中心的形象工程,勢必將與當代劇場的實驗精神日益脫節。第一屆臺北戲劇獎就是一場試錯,一窩蜂取暖過後,若願意誠實面對,仍有可能修正、建立制度基礎,為劇場打造一個真正具思辨力的獎項。

相比之下,台新藝術獎提供了一個制度典範。在黃韻瑾的推動下,它以觀察報告為核心機制,強調藝術與社會的關聯,打破類別、促進跨域對話,讓邊陲創作進入主流視野。它不只是表彰,更是一場長期的思維辯證。臺北戲劇獎若要發揮真正影響力,也應從「榮譽機制」轉向「思維平台」。

儘管場地設於由Rem Koolhaas設計、象徵前衛的臺北表演藝術中心,整體呈現卻依舊包裹在保守的頒獎框架中,彷彿試圖以制式形式安撫劇場社群的不安。這透露出台灣劇場人當前所面對的結構性焦慮:既渴望被看見、被制度承認,也擔心因此喪失創作自由。

我們不禁要問:劇場真的需要這樣的獎項嗎?劇場的本質即是不斷打破邊界與既定範式,當一個獎項企圖劃定「榮譽」時,也同時在劃設邊界。我們評選的是什麼?是一場演出?還是一種制度幻象?是正在發生的現場?還是一份可歸檔的表現紀錄?

若要頒出「最佳貢獻獎」,應當頒給那些促成傳統與當代對話、推動跨界實驗、讓劇場持續轉化其本體的創作者與策展實踐者。紙風車雖具公共代表性,但公益不是藝術風格,藝術成就也不應由可見度決定。臺北戲劇獎的價值觀與文化指向,亟需重構。

畢竟,獎項是一種對貢獻的時間編碼:從過去,連結現在,指向未來。但若其線性敘事與評審邏輯成為黑盒子——外觀清晰,內部機制卻晦暗未明——那麼它所劃定的,不是榮耀,而是限制。

真正值得追問的也許是:臺北戲劇獎的「定位論述」能否落地?它是否能成為劇場文化的一枚錨點,而非另一場徒具形式、空轉於制度幻象的盛典?

(臺北戲劇獎首屆反思錄 2025070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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