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6月3日 星期日

[舞台] 恐怖行動_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院_2018夏季公演

恐怖行動_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院_2018夏季公演

70.

開場的陰屍路很無趣.

這個劇本不行, 法庭戲就是要攻防才好看, 這種有法律系成見的不行.

劇本引導風向的太誇張, 他試圖闡述人的尊嚴, 但導入陪審團的目的, 就是不要讓恐龍法官永遠活在自己的象牙塔法庭.

導演也在試圖帶風向, 她把劇本最後的說詞挪到了前面, 希望大家選擇[有罪].

法庭戲要好看, 彼此的攻防最重要, 但當劇本本身有所偏向, 那就會有很多的問號, 都被忽視掉了...

比方說:
1. 北藝版自己加的飛機在25KM前被炸掉, 那麼... 留下的反應時間是多長, 飛機多久會撞到體育場, 上校有否堅持到最後不得已才炸掉飛機.
2. 一般手無寸鐵的乘客, 真的有辦法侵入到駕駛艙內嗎?
3. 歹徒有否臨時改變目的的可能性呢? 疏散了體育場, 下一個會是那裏?

這個劇本根本不敢挑戰權威. 起碼, 我確定監控中心的有問題, 但不該由飛行員承擔責任; 他既不知道有人在試圖衝擊駕駛艙, 也知道體育館沒有被疏散, 那麼... 無罪判決就是很自然, 因為他是軍人, 保護國家安全是他的首要, 這種名譽, 不是小事, 我們得要做他的後盾.

如果, 重心放在他抗令, 那麼, 無庸置疑他有罪!!!

我想到[勞乃成], 基本上花了那麼多錢, 就因為一點小事讓他不能繼續飛行, 那真的很可惜; 但... 就品德而言, 我不願意讓他繼續飛.

劇本給我的感覺, 他想要探討人的尊嚴, 每個人的決定都該被尊重, 不該由其他人做他生死上的決定, 軍人不該不尊重憲法, 應該要知道人的尊嚴是不可以被數量化決定;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, 很法律系的見解... 人非完人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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